一、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主持财务处全面工作,领导本处工作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检查和指导校内单位的财务工作。
2.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财经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分配办法。
3.组织学校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拟订学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经费分配方案,经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向主管校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4.合理安排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做好资金调配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
5.参与审查和拟订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创收计划,建立健全校内经济责任制。
6.具体处理财务审核报销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7.开展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和预测,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会计报表和其他对校内外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
8.制订财务处目标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聘任、考核工作,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
9.做好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参与财会人员的调配和职称评聘工作。
10、开展对外联系,研究有关政策,积极争取政策优惠和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学校收入。
1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教育资源的浪费和损失,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12.负责专项资金审核付款及管理工作。
13.参与校内会计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做好以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