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为遵守税务机关关于报送个税的新要求并结合劳务申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特提示各位老师在申报劳务时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劳务前请认真核实发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银行等信息,以防止税务部门在验证纳税人身份信息时不通过;
2、如果该人员属于2+2辅导员、博士后、校内在职员工、已在财务处备案的长期聘用人员(包括已备案的学生)、学校外聘教师、院士、退休返聘人员等,无论发放何种类型的劳务,仅能在校内其他工薪收入系统中申报劳务;
3、外籍人员申报劳务请认真核实姓名、护照号、性别、出生日期、首次入境时间、本年入境时间、预计离境时间等信息,这对其判定居民身份和非居民身份至关重要,请认真预留以上信息。
请各位老师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疑问请拨打62331902 侯老师咨询。
财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