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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方式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15:57:55来源: 浏览:

各学院及部、处、室: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您可参照后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览表》查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如您符合扣除条件且选择由单位在领取 2019 年月度工资时扣除,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方式一:远程办税端

1、手机 APP“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后可填)

请扫描二维码或直接到手机应用中心下载,完成实名注册后,按照步骤提示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附件1)填报。

 

 

 

 

 





2、网页 WEB 端

请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its.tax861.gov.cn/ ,按照提示步骤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附件1)填报。

方式二:电子模板

请自行下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附件2) 并参照《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样例说明》(附件3)完成填写。请勿删除或改动表格已有信息。完成填写后请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将电子表格及经本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纸质版的交给本部门经办人员。

为保护个人隐私、方便快捷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我们强烈推荐大家使用远程办税端上报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1、年度内,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2、我们为各位老师整理了一些填写时的常见问题,请参考《专项附加扣除填写常见问题》(附件4)。

3、由于1月发放工资时即可享用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请各位老师在1月6日前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的填报。

4、请大家仔细研读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标准、起止时间,对所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在5个年度内妥善自行保管相关资料备查。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62331902侯老师或直接拨打税务咨询电话12366。

 

附件: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

3、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样例说明

4、专项附加扣除填写常见问题   


 

 

财务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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