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编制2018年校内预算工作的通知
中矿大京财字〔2017〕 号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预算分配和调控职能,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预算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8年学校预算编制总体原则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入预算编制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俭。各单位在预算编制中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一)科学预测、实事求是。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预测2018年收入,如实申报,避免虚报、瞒报和漏报收入等现象发生。
(二)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在确保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的前提下,既要突出学校稳定与发展的重点,同时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三)厉行节约,讲求绩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 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预测会议费支出,节约能源资源、控制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四)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本单位年度工作需要,如实、准确编制预算,做到测算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标准得当,计算准确,特别是修缮、改造类专项资金的预算。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充分论证。各部门申报预算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下进行,按照学校确定的预算编制原则,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充分论证。预算申报的项目及金额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只减不增,行政办公经费定额保持零增长,经常性业务专项原则上不增长。如确需增加或增设专项经费,须报相关文件依据和详细经费预算。
(三)重视专项绩效目标设定。各部门在专项预算申报中,不但要对其详细经费预算构成、立项依据及主要、实施方案及可行性进行书面分析,还要明确项目建成后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情况将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之一。
(四)结余管理。非教学科研单位2017年各项预算经费余额,年末一律清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2018年继续使用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报财务处,待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五)沙河校区运行经费。本次申报预算需编报沙河校区全年运行经费,各部门应单独列项申报。
三、填报范围
(一)填报单位。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有年度创收上交任务的其他有关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交流中心等)。
(二)填报范围。2018年学校校内预算包括学院路校区部门预算和沙河校区运行费预算。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指各部门在业务范围内合法组织收入的情况,如上缴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填报《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
2.支出预算。指各部门为完成当年专项业务工作任务所需的经费(行政办公经费除外)。填报《2018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和《2018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3)。
3.特别事项说明:(1)行政办公经费由学校按照在编在岗职工人数和定额标准统一安排,各部门无须申报。(2)各学院如有创收收入(如:举办培训班、实验室对外服务等收入),填报《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学院定额拨款由学校核定,不需申报。
(三)主要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
预算项目 |
归口申报单位 |
国内公务接待费、迎新费用、党务公开经费等 |
党政办公室 |
职工工资、各项津补贴、岗位津贴、机关部门工作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人才专项、师资培养、职工教育、沙河人员补贴等 |
人事处 |
外专经费、外事工作经费、外宾接待经费(学校层面)、创新引智基地经费等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就业创业服务与指导经费、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就业奖励、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辅导员津贴、学风建设经费等 |
学生工作处 |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金工实习经费、优秀新生奖励、本科质量工程、本科生导师制等 |
教务处 |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研究生教学与课程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专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
研究生院 |
科研奖励、科研管理费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基建管理费、基建自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 |
基建处 |
公用设备费、学生宿舍家具购置费、设备公房管理费、招标业务费、实验室安全专项等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聘用人员经费、水费、电费、供暖费、零修、专项维修(维保)、绿化卫生费、保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食堂平抑价格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等 |
后勤处 |
保安服务费、安防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教育和防恐等 |
保卫处 |
党校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党代表活动费等 |
组织部 |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代会经费、非事业编人员专项费等 |
校工会 |
公费医疗收支、计划生育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等,以及开展医疗服务收支等 |
校医院 |
体委经费 |
体育运动委员会 |
四、预算审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8年“一下”预算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部门预算进行初审,提交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总额度及部门预算控制数方案,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校内部门预算下达各单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尽量做到少调整,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如遇特殊情况申请增加预算资金,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算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修订)》执行。
在2018年度校内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预算材料报送
2017年12月25日之前,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政2号楼10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cwcjhk@cumtb.edu.cn。
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计划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孙晶晶6233120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
2.2018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3.2018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