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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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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30 00:00:00来源: 浏览:

中矿大京财字【2016】18号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预算分配和调控职能,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预算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7年学校预算编制总体原则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入预算编制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俭。各单位在预算编制中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一)科学预测,实事求是。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预测2017年收入,如实申报,避免虚报、多报和漏报、瞒报收入等现象发生。
  (二)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在确保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的前提下,既要突出学校稳定与发展的重点,同时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三)厉行节约,讲求绩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 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要求,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合理预测会议费支出,节约能源资源、控制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四)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本单位年度工作需要,如实、准确编制预算,做到测算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标准得当,计算准确,特别是修缮、改造类专项资金的预算。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充分论证。各部门申报预算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下进行,按照学校确定的预算编制原则,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充分论证。预算申报的项目及金额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只减不增,行政办公经费定额保持零增长,经常性业务专项原则上不增长。如确需增加或增设专项经费,须报相关文件依据和详尽经费预算明细。
  (三)重视专项绩效目标设定。各部门在专项预算申报中,不但要对其详细经费预算构成、立项依据及主要实施方案及可行性进行书面分析,还要明确项目建成后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情况将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之一。
  (四)结余管理。非教学科研单位2016年各项预算经费余额,年末一律清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2017年继续使用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报财务处,待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五)沙河校区启用经费。本次申报预算暂不考虑沙河校区启用经费,将另行安排申报。
  三、填报范围
  (一)填报单位。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有年度创收上交任务的其他有关单位(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流中心等)。
  (二)填报范围。2017年学校部门预算包括学院路校区部门预算和沙河校区运行费预算。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指各部门在业务范围内合法组织收入的情况,如上缴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填报《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
  2.支出预算。指各部门为完成当年专项业务工作任务所需的经费(行政办公经费除外)。填报《2017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17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3)。
  3.特别事项说明:(1)行政办公经费由学校按照在编在岗职工人数和定额标准统一安排,各部门无须申报。(2)各学院如有创收收入(如:举办培训班、实验室对外服务等收入),填报《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学院定额拨款由学校核定,不需申报。
  (三)主要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


预算项目

归口申报单位

沙河校园运行费

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

职工工资、各项津补贴、岗位津贴、机关部门工作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人才专项、师资培养、职工培训等

人事处

外专经费、外事工作经费、外宾接待经费(学校层面)、创新引智基地经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就业创业服务与指导经费、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就业奖励、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辅导员津贴、学风建设经费等

学生工作处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金工实习经费、优秀新生奖励、本科质量工程、本科生导师制等

教务处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研究生教学与课程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专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研究生院

科研奖励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建自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

基建处

公用设备费、学生宿舍家具购置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聘用人员经费、水费、电费、供暖费、零修、专项维修(维保)、绿化卫生费、保洁费、业务车辆维持费、不可预见费、食堂平抑价格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等

后勤处

保安服务费、安防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教育和防恐等

保卫处

党员活动经费、党校经费、党代表活动费、党代会经费等

组织部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代会经费、非事业编人员慰问费

校工会

公费医疗收支、计划生育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等,以及开展医疗服务收支等

校医院

体委经费

体育教研室

  四、预算审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一下”预算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部门预算进行初审,提交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总额度及部门预算控制数方案,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校内部门预算下达各单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尽量做到少调整,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如遇特殊情况申请增加预算资金,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算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中矿大京财字〔2010〕11号)执行。
  在2017年度校内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照上年预算情况预拨部分经费,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预算材料报送
  2016年12月30日之前,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政2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cwcjhk@cumtb.edu.cn
  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计划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孙晶晶、蒙福亘;联系电话:62331209、6233195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
     2.2017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3.2017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电子版请在财务处网站-财务动态栏目处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财务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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