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京财字〔2015〕19号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预算分配和调控职能,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预算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2016年,学校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和财政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整体预算原则,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安排年度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预算编制原则 1.科学预测,实事求是。2016年预算申报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如实申报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情况(如:上交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避免虚报、多报和漏报、瞒报收入预算行为发生。 2.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在确保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经费的前提下,既要突出学校稳定与发展的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3.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即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从严、从紧安排预算资金,节成本,增效益。 4.民主理财,公开透明。各部门申报预算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下进行,按照学校确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充分论证。预算申报的项目及金额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 5.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各部门预算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在执行过程中尽量做到少调整,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申请增加预算资金,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算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中矿大京财字〔2011〕11号)进行审批。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控制行政一般性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只减不增,行政办公经费定额保持零增长,经常性业务专项原则上不增长。 2.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本单位年度工作需要,如实、准确编制预算,做到测算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标准得当,计算准确,特别是基建、修缮专项资金的预算。 3.非教学科研单位2015年各项预算经费余额,年末一律清零。特殊专项经费需要在2016年继续使用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报财务处,待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保留。 4.各单位本次申报预算暂不考虑沙河校区启用经费,将另行安排申报。 二、部门预算填报范围 (一)填报单位。2016年学校部门预算包括学院路校区部门预算和沙河校区运行费预算。涉及的部门有:机关各部处室、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有年度创收上交任务的其他有关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交流中心等)。 各学院经费预算将按照调整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院经济责任管理办法》安排,不用申报。如果有服务性收入,需要填报《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 (二)部门预算填报范围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2016年预算工作布置会精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和部门工作任务,以及学校和各部门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四、部门预算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指各部门在业务范围内合法组织收入的情况,如上缴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填报《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 (二)支出预算。指各部门为完成当年专项业务工作任务所需的经费(行政办公经费除外)。填报《2016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和《2016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3)。 注:行政办公经费由学校按照在编在岗职工人数和定额标准统一安排,各部门无须申报。 (三)相关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申报单位
沙河校园运行费
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
职工工资、各项津补贴、岗位津贴、机关部门工作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人才专项、师资培养、职工培训等
人事处
外专经费、外事经费、创新引智基地经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就业服务与指导经费、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辅导员津贴等
学生工作处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金工实习经费、优秀新生奖励、本科质量工程等
教务处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研究生教学与课程建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研究生院
科研奖励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建自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
基建处
机关部门办公用设备费、学生宿舍家具购置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聘用人员经费、水费、电费、供暖费、零修、专项维修(维保)、绿化卫生费、保洁费、管理费、食堂平抑价格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等
后勤处
公费医疗收支、计划生育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等,以及开展医疗服务收支等
校医院
体委经费
体育教研室
五、部门预算审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一下”预算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部门预算进行初审,提交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总额度及部门预算控制数方案,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校内预算下达各单位执行。 在2016年度校内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照上年预算情况预拨部分经费,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说明 (一)按照规定格式申报。为提高预算编报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表格填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三)材料报送。预算申请材料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政2号楼105室)。将电子版发送至cwcjhk@cumtb.edu.cn。 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计划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蒙福亘、孙晶晶;联系电话:62331959、6233120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 2.2016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3.2016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相关表格请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动态”栏目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财务处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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