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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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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12-09 00:00:00来源: 浏览:

中矿大京财字【2014】19号

学院,各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科学、规范的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学校加强内部治理和实施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推动学校中心任务和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的实施,现将2015年校内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原则
  2015年,学校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和财政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整体预算原则,增强资金统筹能力,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安排年度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学校整体预算的顺利编制与实施,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收入预算科学预测,实事求是。2015年预算申报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科学预测、如实申报2015年本部门组织收入预算的情况(如:上交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增强收入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合理性,避免虚报、多报和漏报、瞒报收入预算行为发生。
  (二)支出预算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支出预算安排以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行、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各部门编制支出预算安排要体现部门职责与义务相结合,提出2015年专项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在保证本部门基本运行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量入为出,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支出预算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有条件的部门,可自行实施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为实施滚动预算打基础。
  (三)勤俭办学,讲求绩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即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从严、从紧安排预算资金,节成本,增效益,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源更好地促进学校长远的发展。
  (四)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坚持“刚性预算”原则,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预算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在执行过程中尽量做到少调整,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申请增加预算资金,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算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中矿大京财字[2011]11号)进行审批调整。
  二、部门预算填报范围
  (一)填报单位。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包括学院路校区部门预算和沙河校区运行费预算。涉及的部门有:机关各部处室、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以及有年度创收上交任务的其他有关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交流中心等)。
  各学院经费将按照调整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院经济责任管理办法》安排,不用申报。
  (二)部门预算填报范围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专项经费。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2015年 “二上”预算工作布置会精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和部门工作任务,以及学校和各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四、部门预算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指各部门在业务范围内合法组织收入的情况,如上缴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填报《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
  (二)支出预算。指各部门为完成当年专项业务工作任务所需的经费(行政经费除外)。填报《2015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和《2015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3)。
  注:行政经费由学校按照在编在岗职工人数和定额标准统一安排,各部门无须申报。
  (三)相关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

预算项目

归口申报单位

沙河校园运行费

沙河校区管委会

岗位津贴、机关部门工作补贴、人才专项、师资培养、职工培训等专项经费

人事处

外专经费、外事经费、创新引智基地经费

国际交流处

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就业服务与指导经费、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辅导员津贴

学生处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金工实习经费、优秀新生奖励、本科质量工程

教务处

教学管理费、招生费、研究生教学与课程建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剔除财政专项拨款部分)

研究生院

科研奖励

科研处

基建自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

基建处

机关部门办公用设备费、学生宿舍家具购置费

资产与设备
管理处

水费、电费、供暖费、食堂平抑价格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筹经费、公费医疗收支、计划生育经费以及后勤保障等专项经费

后勤处

体委经费

体育教研室

  提示:上述经费预算由归口部门统筹安排后报财务处。
  五、部门预算审定程序
  财务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5年“一下”预算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部门预算进行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财务处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总额度及部门预算控制数方案,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校内预算下达各单位执行。
  在学校2015年度校内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照上年预算情况预拨部分经费,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说明
  (一)按照规定格式申报。为提高预算编报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表格填报。相关表格可到财务处网页下载。
  (二)预算申报截至时间:2014年12月30日。
  (三)材料报送。预算申请材料(含附件)由单位负责人报请分管校长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财务处104室)。纸质材料(A4复印纸规格)一份,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fg80@139.com
  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计划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蒙福亘 孙晶晶,联系电话:62331209。

  附件:1.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
     2. 2015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3. 2015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电子版请在财务处网站-财务动态栏目处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财务处

201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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