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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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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校内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07 00:00:00来源: 浏览:

中矿大京财字【2012】11号

各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3年校内部门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本部门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2013年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将会影响部门工作完成和正常职责的履行。
  二、校内预算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和教育部规定,不做赤字预算,各项经费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安排。
  2.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学校预算安排以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行、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3.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控制行政办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构建节约型校园等举措来保证和满足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

  4.实事求是,量力而行。2013年预算申报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各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如实反映2013年本单位组织收入预算的情况(如:上交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并提出2013年专项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各单位申报2013年的预算务必要实事求是,避免虚报、多报预算行为发生。
  5.“刚性预算”原则。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坚持“刚性预算”原则,即预算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在执行过程中严格做到不追加,少调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则按相关程序审批调整。
  三、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2013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学校和各部门2012年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等。
  四、预算编报内容
  1.收入预算。是指各部门在业务范围合法组织收入的情况(如:上交任务、创收和其他收入等)。填报《2013年校内职能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
  2.支出预算。是指各部门为完成当年专项业务工作任务所需的经费(定额行政经费除外)。填报《2013年校内职能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和《2013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3)。
  3.各职能处室的定额行政经费由学校按照人事处核定编制数和定额标准统一安排,各部门无须申报。 
  五、预算审定程序
  财务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中央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部门预算进行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总额度及部门预算控制数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校内预算方案下达各单位执行。
  在学校2013年度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照上年预算情况预拨部分经费,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有关说明
  1.按照规定格式申报。为提高预算编报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校内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表格填报。相关表格可到财务处网页下载。        
  2.预算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预算申请材料(含附件)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3.材料报送。纸质材料(A4复印纸规格)一份,报计划管理科(财务处104室),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电子邮箱:mfg80@139.com
  各单位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与计划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蒙福亘,电话:62331209。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3年校内职能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
     2. 2013年校内职能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3. 2013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财务处

2012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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